提升电力行业发展质量和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知》强调,本次综合监管将围绕抽水蓄能、煤电灵活性改造机组、燃气发电、调节性水电、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建设运营开展,全面摸清底数,聚焦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建议,推动相关政策完善落实,切实发挥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在提升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据悉,此次综合监管是对我国调节性电源的第1次全面普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调节性电源类型多样,在投资成本、运行方式、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此次综合监管将聚焦三个“怎么样"开展工作。
一是“建的怎么样"。调节性电源布局与当地电力结构和负荷特性密切相关,要重点关注项目是否执行国家规划,建设管理是否符合核准文件和基本建设程序。比如,当前各地建设抽水蓄能项目的热情比较高,要通过这次综合监管全面了解各地建设情况,摸清各地需求,为今后发展抽水蓄能提供依据。
二是“用的怎么样"。近年来,我国调节性电源发展迅速,支撑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但局部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区建设了大量储能项目,实际却被闲置“晒太阳";部分企业反映调节性电源调用不平等。此次综合监管,一方面关注调节性电源的实际调节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调节需求;另一方面关注接网服务是否公平,电力调度机构是否按照“三公"原则实施优化调度。
三是“效益怎么样",调节性电源能否可持续发展,企业投资意愿高不高,主要看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是否盈利,要重点关注调节性电源参与市场交易、落实国家价格政策情况,摸清各类电源的盈利模式,推动完善相关补偿机制,进一步释放各类电源的调节潜力。
母线槽连接器安装及固定值
母线的连接器的功能仅仅是将一节一节的母线槽(包括直线段和弯头等)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只是一个接头而已。因为一条母线回路一般为几十米或几百米,而母线的生产只能是一节一节,长也就6米一节,所以必须运倒现场后再靠连接器将每节连接起来。母线槽接头器穿墙处的连接器设置原则是连接器不得设置在墙体内,因为如果处于墙体内,一是无法日后的检修,二是潮气较大会引起连接器处的导体氧化过快、绝缘件老化快,甚至出现短路事故。
母线槽接头器转弯后连续要穿两堵墙的情况,如果两堵墙的近距离在500mm以上而且环境不是太潮湿的话,是全部可以把连接器设置在两堵墙之间的,如果两堵墙距离很近,则需要在母线连穿两堵墙后再设置连接器,也就是情愿弯头分段长一些也要把连接器避开墙体。在母线槽进行安装时,要对其将两段母线槽两端相互插入后,穿入绝缘螺栓,母线接头器价格,垫入碗形垫片,用力矩扳手将螺栓拧紧,然后装上接头盖板,扭紧接头螺栓。紧固后的检修要求用0.01mm塞尺检查,应插不进去为宜。母线槽始终端母线插入各自相应出厂编号的始端箱及终端箱内,用尘板将与其上表面固定即可。一般在选用密集型母线时一般会对它的制作材料和它的工作的机能进行比较选择。
在使用时为了确保母线的强度和刚度,在制作母线时它的外壳需要采用不低于3mm冷轧镀锌钢板或铝镁合金材质来做外壳,母线接头器供应,一般要求高的就不要选用铝合金外壳。在制作外壳时,还需要外壳的表面应该有静电粉末喷涂处理,这样能够达到很好的防侵蚀的效果。这样在设计母线时的质量品质较为高,能够知足多客户的要求。母线槽连接器在安装时需垂直安装的母线槽通过弹簧支承器起到固定作用,不使它左右或上下移动,为保证垂直安装的母线槽位置正确,弹簧支承器的底座必须吊线确定位置后才能固定。
母线槽连接器的重量压在弹簧支承器上,使弹簧受压缩。必须调整弹簧的预压缩力,使母线槽处于预期位置时,弹簧的弹力等于母线槽的重量。母线槽和弹簧支承器之间连接固定后,若母线槽不垂直,可通过左、右弹簧支承器的弹簧弹力调整,达到纠直的作用,例如母线槽向左偏,则只要把左面的弹簧通过调整螺母压缩,就可使母线槽向右,得到纠正,也可放松右面的弹簧,达到纠直的目的。
监督项目落实国家有关规划政策的情况。重点监督调节性电源执行国家规划文件的情况,项目布局、工程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管理是否符合核准文件有关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
监管项目实际调用和能力发挥的情况。重点监管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实际调节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调节作用的实际利用情况;电网企业是否提供公平接入服务,相关电力调度机构是否按照“三公"原则实施优化调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网程序、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实现科学优先调用等。
监管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情况。重点监管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有关情况,参与辅助服务考核补偿机制的情况;市场运营机构是否按照公平无歧视的原则执行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交易结算、合同签订等相关制度。
监督项目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情况。重点监督调节性电源及资源电价的形成情况,参与灵活性调节的容量补偿机制情况;燃气发电项目执行天然气发电价格机制;调节性电源及资源项目盈利情况等。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综合监管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化监管手段,分启动部署、信息填报、自查摸排、现场监管、问题处置等五个阶段开展相关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时间跨度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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